近年来,辽宁省营口市人大常委会推出多项立法工作新举措:一是坚持在地方性法规三审前,就法规涉及的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后,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二是制定《关于加强立法协商工作的意见》,健全与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三是组建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从全市行政机关、院校、律师行业遴选14位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法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影响的专业人员,作为全市地方立法咨询专家。(摘自《辽宁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