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铜仁市万山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铜仁市万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铜仁市万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铜仁市万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铜仁市万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征求代表意见情况,铜仁市万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一、2017年工作评议单位: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2017年履职评议人员:
区教育局、区农牧科技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景恒、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琼。
铜仁市万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