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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成为江苏发展软实力
更新时间:2017-04-01 11:02:21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佚名

(“六五”普法回眸①)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11年至2015年,“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之际,本报特推出“‘六五’普法回眸”专栏,介绍一些地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经验和成效。

    ——编 者

 

    “六五”普法以来,江苏把法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并举。法治文化正润物细无声地影响着江苏的社会生产和百姓生活。

    “法治是软实力,是‘金’字招牌。”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用一组数据加以说明:目前,全省已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108个,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十二五”时期,江苏地区生产总值超过7万亿元。2015年江苏地区生产总值位居全国第二。

    普法和法律服务相互融合

    近八成是农业人口的农业大市兴化,有15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21万户农户,矛盾纠纷多发、易发。2014年,兴化市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35名律师无偿为合作社提供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副局长陈礼智认为,为合作社量身定做的“法律服务套餐”,能全方位帮助合作社规避运行风险。这种普法和法律服务的相互融合,有效提升了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合作社的购销合同,以前都是一个电话就搞定,没有书面合同,纠纷不断。有了普法联盟后,律师指导合作社农民签订书面合同,纠纷明显少多了。

    2014年秋季的一天,兴化市临城镇曹垛村20多户农户聚集在绿康农民专业合作社,强烈要求合作社退回流转土地,致使合作社一度无法正常经营。普法联盟律师卞书建迅速到场,经了解,原来是合作社成立初期通过曹垛村流转土地100多亩,每亩600元。当时农户未在合同上签字,现在土地流转价格上涨为每亩1000元,农户要求收回土地或上涨租金。律师通过与农户、合作社多次协调沟通,指导农户与合作社重新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流转价格上调为800元每亩,并确定了动态分段价格。双方均表示接受,一起矛盾纠纷就这样得到妥善处理了。

    除了普法联盟外,目前,江苏全省基本实现了“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

    祝应茂是海安县一名村法律顾问,平时工作主要是为村办企业草拟合同,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合法性进行把关。他向记者讲述了曾经发生的一个故事:一家村办企业由于没签合同,只有“君子协定”,货发出去后,款收不回来。事后,村委会找到祝应茂,通过重拟合同,收集证据,并向法院起诉,才追回货款。这件事以后,村里才慢慢意识到法律顾问的作用。时任村支书王建林感叹:“是法律顾问挽救了企业,没有法律顾问,村民受损失就会怪我们了。”

    出庭应诉是对法律的尊重

    今年4月14日,海安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件,县长顾国标作为被告出庭应诉。庭审结束后,他对记者说:“作为海安县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是我的义务,这既是对原告的尊重,更是对法律的尊重。”顾国标是出庭应诉的第四任县长。

    海安是全国普法先进县“五连冠”,在全国率先倡导并推行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已被写入新行政诉讼法中。据海安县司法局局长张建华介绍,2014年,县委就提出“让法治成为融入海安人血液的特质”。

    去年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全国行政诉讼案件井喷上升,但在海安却比较平稳。“这说明海安这几年依法行政工作比较到位。” 海安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徐爱贤介绍,这几年行政机关败诉率一直在下降,去年法院共受理77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只有1件败诉。

    海安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姝莉今年就出了2次庭,“出庭应诉,可以倒逼我们规范行政行为。”杨姝莉出庭时,一般还会叫上基层执法人员一起旁听,“这等于是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普法宣传融入基层自治中

    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中,注重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也是江苏普法的一大特色。

    针对一些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村民了解少,透明度差,江苏在一些村推行重大事项“票决制”。

    2012年,常熟辛庄镇东旺村准备拓宽一条道路,可是道路旁边是60棵玉兰树。于是村里就拓宽事件举行听证会。村里意见是砍了这60棵树,村民不同意,认为砍了可惜。村干部却认为,如果将树移到别处,还得多出一笔费用。村民们说:“移树,缺人手,我们来移。”最后,村里还是采纳了村民的意见,向镇上申请了费用,将树移走了。

    村支书巫伏通很感慨:“百姓参与村级重大事项的意识增强了,村官越来越难当了。稍不注意,村民就找来了。村民手里还拿着法律书本跟我们说理。”

    在东旺村,村委会的决策,以前是村委会领导班子拍板就能定,现在得先拿出方案,然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听证,才能实施。

    6月2日,巫伏通在接受采访时补充说,村官既难当,又好当。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农村基层拍脑袋决策的少了,依法决策的多了,村里的工作也好做多了。

    6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常熟支塘镇蒋巷村。一进村口,最醒目的是两旁的村民公约栏。70多岁的村支书常德盛指着村规民约介绍,过去这些内容都是村党支部自己制定,现在是每户村民派一名代表签约,大家举手表决通过。在蒋巷村,遵守村规民约,就能得到村里发的奖金和福利;如果有赌博、封建迷信的,就得不到这些奖金和福利。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已逐渐形成。

    蒋巷村连续20年没有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生过刑事案例。常德盛体会最深的是,没有法治保障,不可能发展到今天。“村规民约墙上有、台账有,村民脑子里没有,那村规民约就是空的。”如何让村规民约在村民脑子里扎根?常德盛认为,关键是要村民自己制定,并化为自觉行动。“法治能让村民讲规矩。”

    法治成吸引投资的软实力

    苏北人周永广,2012年在常熟投资建了一家纺织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80多万货款半年都没追回,只好起诉到法院。没想到,只花了4天时间,钱就追回来了。

    事情尽管过去将近一年时间了,但6月2日,面对记者的采访,周永广还是激动得直出汗,“我们公司不大,这笔钱要是追不回的话,我就可能破产了。现在想起来真像做梦一样。”

    周永广去年在常熟买了房子,并把父母都接来了,现在已是常熟的一名新市民,“现在只要合同履行地在常熟,我就做,别的地方,单子再大,我都不敢做。我在外省也起诉追过货款,至今5年多都没要回。”

    周永广用他的切身经历教育身边的朋友,“你要是在常熟都发不了财,其他地方就别想发财了。”

    这样良好的司法环境,更坚定了周永广在江苏创业发展的信心。如今,像周永广这样到江苏投资创业的人越来越多。法治,成了江苏经济发展的一块“金”字招牌。(记者 王比学)

责任编辑:tr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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