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要求和立法法有关规定,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发布立法工作规范。两个工作规范主要对现行立法机制进行了补充、改进和完善,以便更好地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的意志、得到人民的拥护。(摘自《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