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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更新时间:2016-12-23 11:28:4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2016年12月20日在铜仁市万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龙章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万山区转型发展突飞猛进、波澜壮阔的五年,也是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大发展、大前进的五年。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万山转型赶超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区法院共受理案件4199件,结案4008件,同比分别上升244.18%、230.15%。经济大发展带来了案件数量快提升,最近两年摆脱建院以来案件数量在全市法院最少的“尾巴”位置,审判执行质效一年比一年好,人民群众获得了更全面、更新鲜、更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充分发挥了审判执行职能作用
(一)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万山”建设。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7件539人,同比分别上升29.39%、30.83%。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3至10年有期徒刑98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420人(其中适用缓刑251人),免予刑事处罚9人,收缴赃款和罚金上缴财政276.4万元。最近两年所结刑事案件无一件因出现差错而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对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贩卖运输毒品、入室盗窃等案件中的犯罪分子,以及破坏环境资源等我区易发多发案件的犯罪分子,该严则严,依法从严控制缓刑的适用。对拟适用缓刑的被告人进行庭前考察、走访,准确把握其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依法恰当适用缓刑。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尊重被告人的人格权,不再让被告人穿着囚服、马甲或其它识别服装出庭受审,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邀请有教育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案件22件,为没有聘请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二)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保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和谐万山”建设。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567件,同比上升193.71%。审结婚姻家庭纠纷886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204件,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审结合同类纠纷876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审结民间借贷纠纷263件,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审结劳动争议纠纷53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民事案件注重调解,特别是对婚姻家庭纠纷、亲属邻里纠纷,通过调解修复双方当事人关系。商事案件注重裁判,及时定分止争,规范发展秩序。对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对抗强烈的案件,不急于当庭宣判,在庭审结束后专门安排时间释法明理,化解对抗情绪,有效避免当事人因矛盾激化而演变成恶性事件,有效防止当事人因不服裁判,不走法律途径而向上缠访闹访。
(三)依法办理行政案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万山”建设。办结行政诉讼案件39件,同比上升290%。审查非诉行政执行申请135件。通过司法审判和司法审查,促进了拆迁、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行政行为依法规范化。2015年5月1日后,因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改革,我市东边几个区、县的行政诉讼案件统一由碧江区人民法院管辖,我院不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审判工作就只负责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申请。
(四)依法强制执行生效裁判,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裁判权威。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01件,执结840件,申请执行标的1.2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98.34%、178.15%、453.06%,执结到位8631.5万元,到位率70.17%(有部分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方式由过去偏重执行和解向依法强制执行转变,彰显执行工作的国家强制力特征。加大拘留、罚款的适用力度。被执行人不按期报告财产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坚决予以拘留、罚款。司法拘留46人,罚款10人,罚款金额43万元。当事人被拘留或罚款后,主动履行义务,效果明显。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每个案件未经“四查”(查存款、查房产、查车辆登记、查工商登记),不得终止执行程序,将“四查”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利用“总对总”查控系统在全国商业银行3000多个网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将被执行人期待收益纳入财产范围,即时查封、冻结、扣划。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在互联网、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媒体上,以及在市民广场、车站集市、金融机构网点等公共场所,将失信被执行人头像、身份证号、详细住址、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情形予以曝光,全面适用11类37项信用惩戒,使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35人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174 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件2人。与区公安局建立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发挥职能优势,协助查找、控制、扣留逃避的被执行人13人,移交给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拘留,从而使相关案件得以顺利执结。2014年以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实现涉民生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3个100%”。向区委政法委和区政府申请拨款、向社会各界筹款,救助申请执行人153.93万元。
(五)依法服务大局,找准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的契合处与着力点,坚决履行服务大局的政治使命。五年间,万山转型发展处于奋力爬坡过坎的拼搏时期,区法院及时学习传达区委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明确认知关系全区发展大局的重点建设项目,依法妥善处置了直接涉及铁路开工、矿山公园修建、金鳞半岛门面政府回购、国有资产抵押、代门坡集资建房等关系重大的纠纷案件,以及今年特大水灾引发的以某乡政府为被告诉请赔偿等可能引起系列连锁反应的纠纷案件,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高度,妥善把握好法律的适用。在党和国家重要会议召开期间、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做好涉案信访排查。出台《扶贫攻坚司法服务八条规定》,妥善处理扶贫对象户涉案的案件,助力党委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过程中,教育队伍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推进司法改革,促进了司法公正
(一)成功破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难题。2014年下半年开始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裁判文书由审判长或独任法官自己签发,案件质量由审判长或独任法官终身负责,院长、副院长、庭长不再签发自己不担任审判长的案件的裁判文书。同时,建立了法官办案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及与此相适应的监督制、保障制共12个具体制度。
(二)着力破解“公正迟到”难题。2016年,按照简案快结、难案精审原则,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在保证案件质量前提下,提出难案简案都要在法定审限内进一步缩短结案期限的目标和措施。今年各类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从2015年的61.44天下降到45.5天,缩短了15.94天。刑事案件20天内结案的占71.76%。民商事案件平均结案天数38.5天,其中普通程序的案件平均结案天数113.8天,简易程序案件平均结案天数30.47天,60天内结案的占83.19%,与法律规定的普通程序6个月结案、简易程序3个月结案相比,缩短结案周期成效明显。
(三)探索破解司法责任追究难题。按照既要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又要保护积极性的原则,细化司法责任追究条款,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错案责任。对办案中存在的瑕疵,或因认知水平有限,或因忙中出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法官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非经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议,不受错案责任追究。2014年以来,对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36件案件逐件审查,件件内部通报,给予恰当处理。
(四)切实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方式改革。制定庭审规范化22条标准,2015年开始,每一位员额法官每年都开一个示范庭,所有员额法官集中观摩,座谈讲评,用22条标准对照打分,评选出以庭审为中心的最佳庭审。通过示范带动、纠正偏差方式,推进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强化庭审功能,防止庭审走过场,让庭审对于裁判结果的形成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
(五)积极推行副院长带头办案。打破审判部门界限,成立立案、审判、执行团队,分别由副院长率领。规定副院长带头办案任务数,把副院长推上审判执行一线,带头办案。2014年7月1日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除明确1名副院长协助院长处理行政事务外,3名班子成员(2名副院长、1名执行局局长)承办案件643件,另还在其他法官承办的案件中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412件。
(六)积极参与全省法院员额法官统一遴选。2014年,我院作为全市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自行遴选任命了15名员额法官。2016年9月,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经过民主测评、考核、考试,遴选出13名员额法官,报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任命。10月31日,我院13名员额法官与全省所有员额法官一道,通过视频会议同步举行了任命仪式和宣誓仪式,区领导向我院13名员额法官颁发了任命书。对员额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实施了分类管理,明晰了各自的职责和职业发展方向。
三、推进“阳光司法”,提高了司法公信
(一)强化司法公开理念。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的要求,努力使司法公开成为法院和法官的自觉行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司法公开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创新司法公开载体。2014年开始实行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裁判文书877份,应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100%。加强法院网络建设,及时更新内容,完善网站功能;开通法院微博、微信,及时推送司法信息;访问量、粉丝和关注人数不断增多,影响不断扩大。从2013年到2015年连续3年被人民法院报社和中国法院网表彰为网络宣传先进单位。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授予“在司法网络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荣誉。
(三)拓展公开广度深度。在院机关和茶店人民法庭安装科技法庭各1个。强化科技法庭运用,在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开庭的,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率100%,以供当事人申请查阅。深化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加强裁判理由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辩解辩护意见的回应,全面列举适用的法律条文,实现裁判理由公开。开展了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召开了司法改革工作、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执行工作白皮书》。加大巡回就地审判力度,法官选择典型案件巡回就地审判200多次。
(四)高度重视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开。通过公开更好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是司法权公正行使的重要保障。制定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规定》,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视察一次法院,或进行一次庭审观摩,或开展一次座谈,或征询一次意见建议。开展了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参加的“人大代表法庭行”活动,邀请了区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及人民法庭。对于社会影响广泛、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或现场监督执行。区“两会”期间指派工作人员旁听并记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并给予负责任的书面回复。每年向区人大专题报告工作,对区人大、区政协交办事项及时办理并报告结果。2016年10月,院长、副院长分别到各乡(镇、办事处),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听取意见建议。
四、推进司法管理, 提升了服务品质
(一)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2015年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当事人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并进行登记,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当场登记率100%,当场立案率99%以上,结束了“立案难”的历史。当事人要求立案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的事项和期限,避免当事人来回跑路。运用案件管理新软件,常规立案可在10分钟内完成,并提供网上立案服务。开通12368服务热线,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老年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就地开庭审理。向当事人发送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提示诉讼风险。安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POS机,方便当事人缴费。减、免、缓案件受理费19万余元,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二)加强各类案件管理督办。对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被改判率、平均结案天数等12个业务指标,以及每位法官办案进展情况,一月一通报。规定了案件流程各环节的时限。依托案件管理系统,由案件管理办公室人员跟踪案件办理进度,根据情况及时发出督办令。建立了案卷电子卷宗。
(三)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除案件质量自己评查外,邀请区人大、区政协、区政府法制办人士和检察官、律师等第三方评查案件125件。与印江县法院、石阡县法院、龙里县法院、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法院等开展裁判文书互查互纠,互查裁判文书53份。在评查中,从文书制作规范、证据分析认定、裁判理由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查找问题,实行一案一表,以查促改,对存在的典型、多发问题认真组织反思,深入研判,完善机制。
(四)加强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对敏感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全面清理,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敏感案件裁判文书进行认真核查,未发现问题。制定敏感案件裁判文书上网流程,严格标准,确保准确无误,防患于未然。
五、推进队伍建设,提升了战斗能力
(一)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
(二)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班子成员作表率等措施,引导党员干警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用党章党规规范一言一行,做一名合格党员、合格法官、合格法院工作人员。开展“两学一做”知识竞赛、手抄党章书法评比活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后,采取召开全院干警会、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党支部学习会的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三)加强改革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针对员额法官遴选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带来的岗位调整和利益变动,及时引导干警从维护司法公正高度、从法院事业发展高度看待改革,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做改革的拥护者、促进派。在员额法官遴选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之后,全体干警没有出现影响工作的情绪波动,进入员额法官者奋发进取,未入额者也不懈怠。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时刻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每月月底召开的业务工作推进会上,中层干部同时汇报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及时组织学习反腐倡廉新规定和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教育干警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开展回访当事人工作,围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是否存在故意刁难、是否存在影响司法公正的不当行为,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向当事人随案发送纪律监督卡,充分发挥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监督作用。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教育培训。选派干警参加省、市、区各类培训131人次。开展包括人民陪审员在内的岗前培训、新办案办公系统应用培训、司法公文写作培训等21期607人次。召开学习成果交流汇报会12次,作学习成果交流汇报的干警60人次。组织开展调研文章评比、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速录竞赛、法警技能训练。组织干警参加百万公众网络学习工程。选派干警参加区里组织的各类知识竞赛并多次获奖。针对有的干警不上网、不用网的问题,规定严格的奖惩措施,督促干警把懂网作为必修课,把用网作为基本功,提高运用网络做好法院工作的能力。
(六)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根据需要及时更新补充人民陪审员,注意考虑人民陪审员的地域、行业分布,使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19名。按序轮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保证均等的陪审机会。
各位代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充分关心区法院事业的发展进步。五年间,法院队伍从36人发展到50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从7人增加到22人,上升214%,占比从19.44%上升到4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从6人增加到24人,上升300%,占比从16.66%上升到48%。获得省级授予的集体荣誉5次、个人荣誉3次;获得市级及市中级法院授予的集体荣誉10次、个人荣誉15次。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意见》,区法院所获得的司法改革支持力度、法官职业保障力度、公正司法领导力度,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是首屈一指的,在全省各基层法院中也是少有的,提高了区法院的美誉度。在我院新的审判大楼建设国家专项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及时提供财政借款1779万元,使工程得以顺利推进。弱电工程、中央空调、内部装修3个附属工程抓紧施工,2017年春节前迁入办公。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各机关、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我院工作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司法环境大为改善,对人民法院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社会共识进一步形成,对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理解、支持、配合进一步增强,全区没有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3名干警因犯罪受到司法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教训沉痛;在司法责任制面前,部分员额法官过于谨慎,“艺不够高胆不够大”,缺乏当庭裁判的勇气,缺乏快马加鞭、争创一流业绩的锐气;电子诉讼卷宗和案件信息录入等新的工作量增加,案多人少矛盾凸显,未能达到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司法辅助人员的司法改革人员配备要求;少数同志对正风肃纪“越往后越严”缺乏足够的认识;新的审判大楼建设资金在努力向上级争取的同时,还要继续依靠区委区政府关心支持。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和克服。
今后五年工作意见
中共铜仁市万山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以及区委二届一次全会,描绘了今后五年万山转型崛起、跨越发展的美好蓝图。发展伟业,司法保障不能缺位;谱写新篇,司法服务更上层楼!区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本次大会决议,突出抓好服务大局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两项能力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职的关系,为全面建成现代化魅力新万山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以全面建成现代化魅力新万山为目标,把司法保障和服务工作向前推进。现代化魅力新万山不仅是物质丰裕、精神文明、生态优美的新万山,而且也是法治昌明、公平正义高度彰显的新万山,是人人的安全都得到法律充分保障、人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法律充分维护的新万山。全面建成现代化魅力新万山,区人民法院同样重任在肩,必须有作为有担当。要立足审判执行职能,以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为全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为全区贯彻落实陈昌旭书记提出的“五转五划”指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万山” 和“法治万山”,提供精准到位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以确保公正提高效率为追求,把司法改革工作向前推进。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开展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工作,探索对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从宽处理快审快结。建立切合实际、务实管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有关部门配合,妥善化解符合法院立案受理条件、但诉外调解处理比诉讼裁判方式效果更佳的纠纷。
三、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归宿,把司法为民工作向前推进。新的审判大楼弱电系统建设完毕后,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早日接入中国审判流程公开网,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早日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实现互联网直播案件庭审;建设功能齐全、标准化、规范化的诉讼服务大厅,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根据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弘扬传统服务,推进现代化信息化服务。
四、以“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承诺,把执行工作向前推进。通过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破解执行难题,补齐执行短板,在两到三年内,实现“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的目标。
五、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把队伍建设工作向前推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互相监督,促进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对接贯通,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2017年重点抓好这样几项工作:一是抓结案进度。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口增加,案件数量将进一步上升,要加快结案,防止案件堆积、矛盾积压。二是抓结案质量。严格司法,维护公正正义;注重效果,实现案结事了。三是抓司法改革的深化和拓展。进一步促进审判执行的公正、高效、廉洁。四是抓信息技术运用。建设“智慧法院”,不断推进审判现代化。五是抓人民法庭建设。院机关迁入主城区后,发挥好第一、第二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六是抓队伍素质能力。着力塑造与城区法院相称的内涵素质、外在形象、司法能力。
百尺竿头思更进,策马扬鞭再奋蹄。在今后五年里,区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全面建成现代化魅力新万山而努力奋斗!
 
 
 
 
名 词 解 释
 
①总对总: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2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3000多个网点的财产查询控制,实现执行查控方式和效率的变革。
②期待收益:指将来一定时间内取得与实现的收益。
③失信被执行人: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④11类37项信用惩戒:指中央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规定的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11类37项联合惩戒措施,包括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出境限制、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加大刑事惩戒力度等。
⑤“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这是改革前的审判权运行方式。审理案件的法官没有裁判权,须向院、庭长层层汇报、层层审批;没有参与案件审理的院、庭长却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审批权。改革后,实行“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没有参与案件审理的院、庭长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没有审批权。
⑥法定审限:指法律规定的案件审理期限。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为三个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为二十日;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为六个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为三个月。公告、鉴定等期间不计入审限。
⑦员额法官:指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根据法院辖区审判工作实际,确定科学、相对稳定的员额法官比例,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⑧12368服务热线:指全国法院建立的统一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通过接入语音、短信、传真等服务方式,为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⑨“智慧法院”:指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提高司法公信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人民法院高度智能化的运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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