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万山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作的《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是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以来第四次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报告》对法工委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取得的实效进行了总结,同时指出了备案审查工作存在监督刚性不强、制定机关文件清理不到位等问题,向文件制定单位提出了以下工作建议:
一、充分认识备案审查工作严肃性。对备案审查机关提出的废止、修改等初审意见或修改建议,如无异议,需及时“书面提出明确处理计划和时限”,并按照时限,对“问题文件”进行相应处理。
二、切实加大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一是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性质,做好“新”文件的备案审查与录入工作。将凡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在公布后三十日内按照权限报送备案审查机关开展备案审查,并及时录入数据库,确保不漏件。二是以各自网站为抓手,做好“旧”文件的清理与补录工作。要切实履行文件清理的职责,明确具体部门、委室以及相关人员,以单位官方网站和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重点开展自查,对存量文件进行再清理。对内容重复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及时依法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补录到数据库。确保通过各自网站上公布或者展示的规范性文件与贵州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上公布的文件数量一致、内容一致。三是对照上位法及时修改规范性文件。需加大监管力度,对照各自领域上位法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