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万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各工作机构的工作,承办机关政务、会务、文秘、档案、保密、财务、资产、后勤、行政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统筹做好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汇总提出会议议题和工作计划建议。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经费管理,办公用品购置、保管,车辆调派,办公用房、电器及有关设施的维护和修理,卫生绿化,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人大干部的培训、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与“一府两院”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对外联络工作,承办省、市人大办公厅(室)、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宣传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编发信息简报。办公室下设3个科,办理具体事务。
(二)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承办省、市人大选任联委交办的工作事宜。协调辖区省、市人大代表向上级人大提出议案和建议。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相关工作,对任命干部进行任期考核和评议等事宜。承办罢免和补选本选举单位产生的市、区人大代表的具体事项。负责对相关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
(三)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负责对全区财政、经济计划、预算、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的监督,初审区人民政府提交的财政经济方面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负责对相关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宜。
(四)法制工作委员会
负责对全区公、检、法、司、民政、民族宗教等工作的监督,初审区人民政府提交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报告,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负责对相关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宜。
(五)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负责对全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的监督,初审区人民政府提交的科教文卫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报告,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负责对相关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
(六)环境保护与工业城建工作委员会
负责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业发展、城乡规划、城镇建设等工作的监督,初审区人民政府提交的环境保护、工业城建方面的规范文件和工作报告,向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负责对相关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宜。
(七)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负责对全区农业农村等工作的监督,初审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报告,并向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负责对相关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
(八)信访室
负责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人大和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负责信访案件的转办、交办、催办、督办以及收集、立卷、归档、保存工作。对来信来访进行综合分析,向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提出建议。指导乡(镇、街道)人大信访工作。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宜。
以上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为正科级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