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万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向国珍等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0年5月8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铜仁市万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向国珍辞去铜仁市万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和铜仁市万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刘水平辞去铜仁市万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和铜仁市万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铜仁市万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